二0一0年即將上路的海外所得課稅,影響到底有多大?很難估計,不過真正受到海外所得課稅影響的,坦白說還是金字塔頂端的那些人。

度匯回資金省疑

那麼,海外放的錢要不要匯回來?郭宗銘建議:可以考慮﹁適度﹂在0九年底之前匯回來,因為海外所得課稅還沒生效,可以免除一0年一月一日後匯進來,可能被視為海外所得的疑慮。
「避免將來錢匯進來的時候,要面臨國稅局質疑,是什麼時候產生的財產?接下來還是一連串的舉證,太複雜了。未來肯定要多出很多動作,不管是稽徵機關也好,納稅人也好,這同時也是要教育納稅義務人,有財產當然是好事,但是面對課稅就要做功課」。
至於怎麼看資金回流的效益,郭宗銘認為,還是要回到央行公布的數據,很難說進來的多還是出去的多。
就稅論稅,資金回流要從投資報酬率以及課稅角度來看。郭宗銘舉例:如果投資標的是有價證券,在投資報酬率相同的前提下,投資新加坡股票,賣掉會產生海外所得,回來要課二0%的稅。但是如果是投資國內的股票,證券交易稅反而是停徵的。
再從所得課稅的觀念來看,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還是四0%,所以同樣一筆錢如果產生孳息,在台灣要課四0%,新加坡二0%,香港一六%,要選哪一個?
若以不動產來說,投資國內不動產,我們的課稅基礎是土地公告現值,投資海外不動產則是成交價。目前稅法規定,若無法舉證海外不動產原始取得成本,就以成交價一二%視為所得。那麼投資國內與國外不動產的效果就不一樣。所以這又跟投資標的與屬性有關係,放在國內還是國外比較好?沒有標準答案。還是要研究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。
誰說只有窮人才煩惱?據說不少有錢人已經快得憂鬱症了,不過一般人不用擔心,課不到我們的稅,至於有錢人,還是把專業交給會計師吧。

摘自先探週刊 2009/12/22

【文.段詩潔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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