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sDEAU07-A44913197000_4b1e3ad213f93.jpg 

飲料店家配合飲料杯減量計畫,祭出二至十元折扣鼓勵民眾自備容器。但當您自備杯子點購熱飲之前,真的確定容器不會釋出有害物質?目前市售隨行杯的標示內容差異極大,有的標明材質中文名稱及耐熱溫度,有的則完全不標。專家批評衛生署管理混亂,法令漏洞百出。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坦承,政府過去比較重視食品衛生,對食品容器確實比較疏忽。但現已開始亡羊補牢,預計今年底針對PC材質的食品容器預告雙酚A溶出標準,至於是否強制要求食品容器標示材質,目前還未定案

記者實地走訪店家,以塑膠咖啡隨行杯為例,發現書寫標示文字的紙條被塞於杯內,有的清楚標出杯體與杯蓋材質(例如SAN丙烯晴—苯乙烯共聚物)及杯體耐熱溫度(攝氏五度至九十五度);有些卻只用英文寫出「使用建議」(例如不可微波、不可用漂白水洗滌、避免兒童接觸),完全沒有標示出材質與耐熱範圍。

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楊振昌表示,塑膠隨行杯多由耐熱樹酯製成,但各種樹酯的耐熱溫度差異極大,有的樹酯根本無法承受一百多度高溫,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並未就此要求強制標示,顯然是避重就輕。

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規定,標示內容應以中文書寫廠商或進口業者的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,完全未見與材質相關的規定,所以業者並無違法。

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則警告,國外不同的研究指出,PC耐熱樹酯(聚碳酸酯)遇高溫會釋出大量的環境荷爾蒙「雙酚A」(BPA)導致實驗室大鼠的睪丸變小、精液分泌量丸遽減卅一%,而在人體上,罹患心血管疾病與糖尿病的風險增加廿九%,得到慢性肝病的機會提高廿%。

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亦允許圖畫或記號當作標示的一部分;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隨行杯至少須標出杯體與杯蓋是用幾號塑膠製成,好讓民眾上網找資料比對,例如「六號」代表的是保力龍材質,但是市售的隨行杯多未標示,顯見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在管理實務上仍有漏洞。

中國時報【朱立群/台北報導】

轉載自: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781946.aspx

還好這位有正義感的記者大哥PO文,不然大家都不知道其中的嚴重性~請大家給它轉轉轉貼啦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c16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